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僵化、泡沫、危机、破冰
原文作者:YBB Capital Researcher Ac-Core TL;DR 与上一轮由宏观经济繁荣推动 […]
usual.money :RWA去中心化稳定币
Why usual? 稳定币可以说是加密货币行业的根基,人们需要稳定币来作为大规模支付的用例,同时稳定币也在行 […]
XRP一度暴涨超20%,Ripple对SEC诉讼的又一次阶段性胜利
原创 | Odaily星球日报() 作者 | Asher() CoinGecko 行情显示,今日早些 […]